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

發乎情,止乎禮。

 「發乎情,止乎禮」這句話出自《詩大序》:「故變風發乎情 ,止乎禮義。發乎情,民之性也;止乎禮義,先王之澤也。」是《國風》婚戀詩歌的美妙之處。後來具體指男女約會要規規矩矩。這種規矩,足見中國人類發展史中一種極複雜的經驗,既肯定兩情相悅是人之常情,為動物性;又同時明白完全縱慾會不利人類、社會發展,要克制之,為人文性。
 所謂禮,是約束義的條文;所謂義,是仁的理由;所謂仁,是人的自然善性。仁不彰顯,所以有人舉義;義不彰顯,所以有人制禮;到禮也不清不楚的時候,自然有人立法。如法失去理和情的支持,最終只會淪為惡法。
 今日的青年,只懂發乎情;而大人們,只懂「止(禁止)」乎禮(法),雙方矛盾激烈。大人和青年人不能溝通,是社會最危險的事,日本導演北野武早在借《大屠殺》摸索變態社會的成因時如是說。香港的家庭裏一般沒有祖沒有宗沒有師沒有道,家長孩子不明白道理尚可理解;倘若連社會上的知識分子都拿捏不準情和理的尺度,這是第二度禮崩樂壞,孔子在九泉下將二度吐血。下一代殁矣,哀哉!
 其實「止」的本義為「趾」,可引伸為履行。「發乎情,止乎禮」因此可訓為以人自然而然的善性,即良心,去對待人之常情。用心感受,常易地而處,簡言之,即尊重。青年人在學十多載,匆匆而逝,如為師者令學子知悉尊重之理,屬難能可貴! 反之,如視愛情為洪水猛獸,以不清不楚的理去「禁止」,那就真的是滅人慾了!白白浪費了一個導人向善的機會,也虐殺了一撮嫩綠而正在騷動的靈魂。
 人之所以為人,我們既要接受自己源自動物,明白發乎情的自然;也要為自己的文明而驕傲—人類已明顯有別於動物—因為我們懂得互相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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