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

評《屠龍記》


        開筆的時候想到用飲食來做例子,忽然想到永記茶餐廳已經結束營業了—這只是劇本裏的一筆—雖然表面上只反映大集團蠶食小商戶的現實,事實上也是從另一個側面窺見「癌細胞原是好細胞,病變了卻反過來破壞其他好細胞」的戲劇主題。有特色的小餐廳為甚麼相繼結業?一方面是租金昂貴,大集團以低價進賤貨,驅逐了還價能力低的小商戶;另一方面,我們要問一問,本來的飲食行業,有沒有堅持精益求精,製作美味健康的食物。關鍵是當受眾漸漸失去辨別、鑑賞能力的時候,自然不願意吹毛求疵,用高昂的價錢,去換取優質的食物。觀乎香港人願意以幾倍的價錢購買有機食物,可見如果有得選擇,質量貴而價錢高的貨品,還是不乏支持者的。
        對茶餐廳的小老闆講專業可能陳義過高,那麼律師呢?《屠龍記》刻意以律師這個專業作為副線,襯托戲劇藝術,指出即使如律師行業裏也有人放棄公道和正義的崇高理想。一個角色的身分設定很有意思︰「DavidMia代表律師,具備大律師資格的事務律師」。打不打官司不重要,最重要是在短時間內賺最多的錢,在香港再沒有好得過做樓契的了。戲中的DavidPatrick「不幸」接了這宗誹謗案,力勸當事人雙方MiaHarold庭外和解,期望儘快解決這盤勞而少功的「生意」。在第七場A〈最後的談判〉裏,David忽然大發雷霆,大放厥辭(包括一大堆粗話),暴露了這些專業人士尸位素餐的卑鄙形象。司法界的朋友看到這裏不用生氣,編者只是借這認受性高的行業來泛指一切行業。最後David下場前的叫喊︰「Move on!」更見香港政治經濟生態的隱喻—「向前發展」變成一切意識形態紛爭的擋箭牌。編者對這種金錢產值掛帥,一味向前發展的不滿已形白熱化。
        律師既然如此,表演藝術又何嘗不是呢。HaroldMia本是同事,合作泡製過專業而高質素的演出,後來Harold明白通俗的路更易走,故作高深的作品曲高而和者少。Mia對於Harold走了一條譁眾取寵、等而下之的路不以為然。Mia這角色本身就是這種擇善固執者的化身,罹患絕症,說明目前孜孜不倦地製作好節目的劇團,最終也會被同行中的不良分子蠶食至死。黃詠詩要說明的就是溫水煮蛙的道理。當然,所謂通俗(Harold的《串親被人打鑊甘》應該幾近鄙俗)更能吸引忙碌有壓力的香港人,可是連排練不足的作品也搬上舞台,導演卻忙於交際應酬,這是Mia這位堅執的「寫了一篇劇評的文字工作者」所不能接受的。
        鄧樹榮說過︰「任何一種文化藝術活動都有五種屬性:一、藝術家個人的自由表達,這亦是文明社會的核心價值;二、群體活動,意指一種包括創作團隊,投資者/主辦者及其他相關持份者的集體活動,實現某種共同確認的價值觀;三、一種審美,藝術,人文,歷史的教育及社會服務的工具;四、娛樂;五、經濟活動。無論一個作品怎樣定位,這五種屬性都會出現,只是比重不同而已」(〈戲劇教育與戲劇勞動力的配置))其實雅與俗之論爭自古已有,被視為雅的,格調和技藝水平較高,卻總是小眾玩意;被視為俗的,一般都未能入流,卻旨在吸引普羅大眾。不過筆者同意,如果行業工作者本身都放棄精益求精,不追求突破前人的境界,只是運用專業術語蒙騙受眾而從中獲利,這樣,觀眾的水平只會越來越低,最終離棄劇場。我們的流行樂壇已然如是,舞台表演準備要步其後塵嗎?
        劇本的收筆絕妙︰Mia回憶觀看《Cats》的美好經驗,唱︰「Memory……//」,刺痛了Harold,他打斷︰「//Shut up!」戲劇戛然而止,演員也不謝幕了,留下空台一個。劣幣驅逐了良幣,也驅逐了藝術創作。

場次︰2013/3/16 3:00 p.m. 香港大會堂劇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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